******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整改项目
二、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88号
成交金额:12480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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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整改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现因公安部及省交警总队专家组对考场进行了标准符合性验收并提出了考场整改要求,现需采购一批车载身份验证设备、科目三副刹踏板检测器、科目二、三考试项目坐标点采集及建模等内容,以满足考试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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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张松、黄明文、陈凤环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谈判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新城吾悦广场综合体B1写字楼1523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中兴大街182号
联系人:荣先生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新城吾悦广场综合体B1写字楼1523室
联系人:汪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