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区闽江流域沙溪支流沙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沙发改(2024)基字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沙县区闽江流域沙溪支流沙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街道及东溪流域沿线村等
2.3计划总投资:项目总投资8267.89万元。
2.4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综合治理河长53.4公里,污染底泥清理 33.8万立方米,建设污水管网10.8公里、生态护岸9.83公里生态沟渠 2.01公里。
2.5服务期限:建设工期21个月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移交和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6项目管理目标:涉及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内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检测、工程监理、施工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及运营保修、全过程协调管理等各个阶段的管理服务。项目管理服务应高度整合助力项目实现更快的工期、更小的风险、更省的投资和更高的品质等目标,勘察、设计、检测施工质量及功能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如有)/
2.7招标范围:
(1)项目管理:组织协调全过程咨询内部各方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全过程工程咨询内部各专业配合及工作。
(2)设计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和配合工作及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当地主管部门技术审查要求。
(3)工程勘察: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4)工程监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至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5)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等。
(6)招标代理:招标文件编制、组织本工程开标、评标、定标工作,协助业主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向委托人提交本工程招标代理的有关资料。
(7)工程检测:包括地基基础检测、污水管网检测、水质检测、环境检测等。
(8)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查、交评、环评、水土保持、测绘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造价咨询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
招标代理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招标代理。
其他资格,具体为:投标人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及钢结构工程检测及见证取样检测)。注:省外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须提交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备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检测资质中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根据闽建办科〔2018〕16号文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专业咨询负责人其中一个岗位,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2)专业咨询负责人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工程检测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执业资格,并持有地基基础检测岗位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检测任务的企业在岗人员。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负责设计咨询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②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8日08时30分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05月19日17时30分00秒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5月20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服务中心),邮政编码:353300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
联系人:邓杨谦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孟先生、曾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smwz/
联系电话:******、0512-******、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
联系电话:******
招标委托书.pdf |
招标公告.pdf |
[E************001001]沙县区闽江流域沙溪支流沙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SMZF |
招标文件.doc |
沙县区闽江流域沙溪支流沙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pdf |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