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下属两家子公司539台车辆的零部件采购和一、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日常修理及安检(含营运车辆每日一检)。其中******有限公司车辆412台,******有限责任公司车辆127台。
1、******有限公司车辆412台。
车辆类别 | 车辆年限 | 数量(台) |
新能源公交车 | 3年以下 | 49 |
新能源公交车 | 3年(含)—6年以下 | 75 |
新能源公交车 | 6年(含)以上 | 85 |
燃油公交车 | 5年(含)—13年以上 | 193 |
油电混合车 | 9年以上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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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新能源车辆满八年后的电池更换由采购人负责,主电机、电控室由采购人负责延保。
2、******有限责任公司车辆127台。
车辆类别 | 车辆年限 | 数量(台) |
燃油车(宇通客车38座2台、50座3台,道路客运) | 3年以下 | 5 |
燃油车 | 3年以下 | 6 |
燃油车(含道路客运5台) | 3年(含)-6年以下 | 13 |
燃油车 | 6年(含)以上 | 70 |
燃油车(外勤车) | 3年以上 | 3 |
拟采购30台18T厢式自卸车 | 3年以下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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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等材料必须符合GB/T32007-2015《汽车零部件的统一编码与标识》等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
车辆维修执行标准:严格按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十二条、第三十一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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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格:★4、技工人员要求:本项目需配备维修技工17名。
①汽车维修检验工1名、汽车机械维修工12名、汽车电器维修工1名、汽车车身整形修复工1名、汽车车身涂装修复工1名、安全员1名。(注:安全员需具有相关证件,汽车机械维修工12名中必须具有大型车辆维修经验的需8名以上);
②投标人应提供拟参加本项目的维修技工******银行代发工资花名册扫描件和大型车辆维修业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投标人需对所提供的所有技工人员的证件的真实性负责,中标后,采购人将对技工人员的证件及社保进行查验,如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5、场站有偿使用费:本项目设维修场站有偿使用费不低于21.25万元/年(此定价为不动产评估核准价)。
①维修场站点为:******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以道吾路公交总站(面积576㎡)为主修场站,菊花石路公交总站(面积450㎡)、大瑶公交枢纽站(面积220㎡)、沿溪公交枢纽站(面积252㎡)、经开区柳冲路公交枢纽站(面积393.75㎡)等为辅助维修场站。******有限责任公司小车维修可由中标人在城区范围内自行设定维修场站,厢式垃圾转运车维修由中标人在浏阳城区外自行设定维修场站(并具有停放30台大车的停车场)。
②服务期内维修场站内的水、电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③服务期内维修场地的升级改造由乙方负责。
★6 本项目设违约金10万元,服务期内如乙方因自动违约退出承包期,甲方将在服务期的应付款中扣除乙方违约金10万元。
★7、服务响应:全年24小时维修接待及故障设备与车辆现场施救,城区30分钟、城区外1小时到达现场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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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和要求
1、服务期内车辆的维修保养或大修过程中,中标人应第一时间通知车辆所属单位的专管员确认所维修(大修)项目,并及时将车辆维修(大修)项目所需的工时和零部件清单录入维修管理软件系统。
2、服务期内中标人必须加强维修过程中的的组织管理,所有维修人员应严格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度。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车辆维修机械事故和维修场站生产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责。
3、服务期内中标人不得随意使用进场维修的车辆,未经采购人允许擅自将在修车辆开出场站试车或作它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风险由中标人负责。
4、服务期内如遇采购人业务拓展需增加车辆,新增车辆如同采购人现有车型一样的,工时费和零部件单价按中标折扣率进行结算,如新增车辆与现有车型不符的由采购人招采办重新制定工时费和零部件单价按中标折扣率进行结算。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所维修的车辆出现需更换的零部件未在本次零部件采购清单的,由采购人与中标人自行商定并参照汽车零部件供应平台(如:1号车间、精友平台)价格按中标折扣率进行结算。
5、服务期内甲方所需的某一项零部件如遇市场价格上、下调价在5%以上的,以甲方经过市场调查核实,经甲乙双方会商后,对某一项单个零部件的价格进行调整,调价以5%为基数,只对超过5%以上的进行上、下调价,5%以内不再调价。
6、服务期内采购人某一项零部件如需外加工的,中标人应先通知车辆所属单位的专管员确认,再审核外加工费用,根据外加工市场价按中标折扣率进行结算。
八、车辆零部件标准和维修要求及质量要求
1、中标人所采用的汽车零部件等材料必须符合GB/T32007-2015《汽车零部件的统一编码与标识》等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若车辆品牌和车型停产等类似情况出现,导致市场无原厂件采购,需采用替代件或旧件的,需经采购人同意认可。
2、所有车型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要求使用原厂、正厂产品(参数、规格、型号等详见清单)。
★3、车辆维修执行标准:严格按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十二条、第三十一条执行。
第十二条?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二)有必要的技术人员: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业务接待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持有与承修车型种类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各类技术人员的配备要求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承担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或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有关标准并在检定有效期内的设备,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测,如实提供检测结果证明,并对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4、服务期内如因零部件质量问题和维修人员操作不当问题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风险由中标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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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期限和地点
★1、服务期限: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出现因零部件质量问题或管理不到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自动解除合同。
2、服务地点:******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以道吾路公交总站(面积576㎡)为主修场站,菊花石路公交总站(面积450㎡)、大瑶公交枢纽站(面积220㎡)、沿溪公交枢纽站(面积252㎡)、经开区柳冲路公交枢纽站(面积393.75㎡)等为辅助维修场站。
******有限责任公司小车维修可由中标人在城区范围内自行设定维修场站,厢式垃圾转运车维修由中标人在浏阳城区外自行设定维修场站(并具有停放30台大车的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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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服务标准
?★?1、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标准严格按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十三条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并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维修档案应当包括:维修合同(托修单)、维修项目、维修人员及维修结算清单等。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维修档案还应当包括:质量检验单、质量检验人员、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及时上传承修机动车的维修电子数据记录至国家有关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机动车生产厂家或者第三方开发、提供机动车维修服务管理系统的,应当向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开放相应数据接口。机动车托修方有权查阅机动车维修档案。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车辆基本信息,机动车检验检测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客车类型等级审验、车辆维护和修理(含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车辆主要零部件更换、车辆变更、行驶里程、对车辆造成损伤的交通事故等记录。档案内容应当准确、详实。
2、中标人应在进场后30日内建立零部件及维修管理软件系统(1号车间、精友平台),并设立专人管理,做到及时上传每台车的零部件更换和维修保养的凭证,确保一车一档资料完整。
3、接修: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的车辆维修保养计划清单(鑫达汽运公司车辆为5000-7000公里/次,公交发展公司车辆10年以下5万公里或120天/次,10年以上(含)90天/次)进行核对。
4、初检:中标人根据车辆维修保养计划清单向采购人提出维修项目的所需时间,经采购人确认后进入维修和保养程序******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以道吾路公交总站450㎡为主修场站,菊花石路公交总站427㎡、大瑶公交枢纽站214㎡、沿溪公交枢纽站214㎡、经开区柳冲路公交枢纽站368㎡等为辅助维修场站。******有限责任公司小车******街道范围内自行设定维修场站(并具有停放30台大车的停车场)。
5、检修:中标人需认真记录每步工序主修人员姓名,并录入(一车一档)管理系统。如遇有驾驶员操作不当引起的发动机和变速箱需大修的应经采购人书面认定后可方进行大修。
6、修竣车辆交接:乙方应在约定的维修完成时间或实际完成维修后及时在维修管理软件系统上发布交车通知。
7、档案管理:中标人负责零部件及维修管理软件后期维护和管理,应确保甲方的车辆维修数据档案随时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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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和方法
******有限公司或下属两家子公司
2、验收形式:******有限公司车辆所属子公司参照本单位维修管理办法进行验收。
3、验收程序:根据对乙方下达的年度或(季度、月)维修保养计划清单和当日维修保养项目进行验收,如工时费和零部件单价超过采购上限价的不予以验收。验收时的年度或(季度、月)维修保养计划、当日/次维修保养项目、工时费清单、更换零部件清单、维修保养竣工单等附件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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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报价方式:本项目按总价控制、单价计价、按实结算。
①零部件单价及工时费单价设定为采购上限价进行折扣率报价(含税);
②零部件单价:以清单品种设定的单价(含税)为上限价(详见零部件单价清单);
③工时费单价:以16元/工时(含税)为上限价(详见工时费单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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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人和付款方式
1、付款人:************有限责任公司。
2、付款方式:本项目按总价控制、单价计价、按实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需提供维修管理软件系统上的零部件更换清单、工时费清单、车辆所属单位验收签字清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除非合同另有规定,采购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项目所需的劳务、设备、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含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保险、税费、利润、验收及服务(含设备的备品备件)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本采购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其他要求
1、投标所需一切费用自理。
2、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列出所有优惠条件、服务承诺,并作为合同(或补充协议)的组成部分。
4、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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