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2025年乡村振兴屯内路硬质化建设项目和三井镇十二村
粮油生产仓储场地硬化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1201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市北林区2025年乡村振兴屯内路硬质化建设项目和三井镇十二村粮油生产仓储场地硬化项目******改革局以北发改〔2025〕31号、北发改〔2025〕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化市北林区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绥化市北林区2025年乡村振兴屯内路硬质化建设项目和三井镇十二村粮油生产仓储场地硬化项目监理
2.2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屯内路硬质化道路63.9公里。场地硬化3900m2,新建给水管线1000m,新建围栏168m,新建大门1座,新建门卫室24m2,新建卫生间24m2,新建门斗1座,及设备。
2.3 建设地点:绥化市北林区下辖22个村屯、绥化市北林区三井镇十二村。
2.4 建设工期:93日历天(开、竣工日期以实际为准)。
2.5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 招标控制价:597000.00元。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招标范围: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承担本专业的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资料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以及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3 监理机构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1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2025年03月-2025年05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并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18时00分至2025年6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4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 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农村局
电 话:******
招标人:绥化市北林区乡村振兴局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北三西路尚志胡同民政局院内
联系人:张振忠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东北新街 8 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