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墩乡下店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答疑澄清补充(一)
致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编号:E************001祖墩乡下店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来招标文件中“第1章 招标公告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号4.1.4.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低于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现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低于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 3 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第4.1.9条款号中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壹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叁万元违约金。
现修改为: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壹拾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叁万元违约金。
原定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上午8:30
现修改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6日下午14:40
本补充通知书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npztb/)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招标人:******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4月 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