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美实训耗材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701开标室(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TP)2025-023号
项目名称:******学校工美实训耗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93300.00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3300.00 元(人民币)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0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学校工美实训耗材采购 | 1.00 | 393300.00 | 批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付(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需求提供数量进行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响应无效,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格式详见《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701开标室(6层)
方式:******有限公司办理,并按要求填写登记表。②异地购买采购文件者,将购买采购文件款汇到代理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未及时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701开标室(6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701开标室(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及招标服务费专用账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 |
账 号:************2 |
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领取时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采购包号: 手机: 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学校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港头村连头1号
联系方式:苏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701
联系方式:李丽云、周津、陈晓芬、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丽云、周津、陈晓芬
电 话:0591-******
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